最冷门的一步到位拿永居方式澳洲835
澳洲移民签证中,家庭团聚类签证一直占有固定比例,其细分类别也种类繁多,前几期中我们为大家详细解答过父母签证和配偶签证的相关问题:
本期为大家介绍的是相对冷门但仍一步到位拿PR的家庭团聚类签证——澳洲/最后亲属团聚签证(RemainingRelativeVisa)
最后亲属团聚签证是一个永居签证,可以在境内或境外递交,澳洲境外申请类别为签证,澳洲境内申请类别签证,最后亲属团聚签证申请人数不多,但审理时间比较长,优势是可选择澳洲境内递交和等待,学习工作生活不受影响,下签后符合条件者也可继续申请澳洲公民。
最后亲属团聚签证申请人的条件根据移民局官方说明,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唯一亲属居住在澳大利亚,且申请人的兄弟姐妹或父母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并可以担保申请人。
申请人的条件
简单来说,你的父母、亲兄弟姐妹、父母收养的小孩全部都已经有澳洲PR或者公民citizen,只有你不是。那么你就是这个最后家庭成员,有机会申请这个签证。
家庭成员定义
最后亲属团聚签证适用于未婚、离婚或分居等单身的申请人。如果申请人结婚了,那就是以个新的家庭单位,跟自己父母兄弟姐妹不在一个家庭单位里面,不再符合申请资格。
不过对于离婚或分居的申请人可以正常申请,如果有子女,子女如果在18岁以下,或者在18岁-23岁之间且经济依赖申请人,或者23岁以上有残疾等需要特殊照顾,均可随同申请。
担保人的要求
年龄在18岁或以上已经定居在澳大利亚是澳大利亚公民、PR、或者新西兰公民。可以是符合条件的父母、继父母、兄弟姐妹或继兄弟姐妹需在申请人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头两年内提供生活支持、住房和经济帮助如果选择澳洲境内递交签证,申请人可以简单的通过旅游签证或学生签证进入澳洲,递交签证后持过桥签在澳洲境内继续自由学习和工作。因为签证的审理时间长,如果中途需要离澳,需申请过桥签B(BVB),且每次离开澳洲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最后亲属团聚签证等待期间,如果主申请人或副申请人要结婚,就违反了之前家庭单位的要求。这个签证就会马上拒签,只能申请其他签证留在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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