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与秩序赵娥典韦许褚兴衰史胖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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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用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三国志》中,有一类特殊群体:剑客。

以往阅读时,我经常会忽略他们,单纯把剑客视作一种军事单位。如许褚所率武卫军,帐下百余人皆“剑客”。

(许褚所将)都尉、校尉百馀人,皆剑客也。--《魏书十八》

我追溯剑客们的相关记载,发现其生存环境,与官修史的大基调格格不入。再深入挖掘,发现了一条颠覆我之前固有认知的真相:

剑客与剑术无关、却与“秩序”有关。剑客群体,是秩序崩坏后的产物。随着秩序重新建立,剑客会趋于式微直至消亡。

本文不再延续以往夹叙夹议的行文风格。我在文章开头,会简述相关材料,之后统一分析。

希望我的文章,能给读者朋友带来乐趣。

本文共字,阅读需18分钟

文章开篇,先介绍三位剑客。

①剑客许褚

许褚是谯县人,曹操老乡。身长八尺,腰阔十围。在豫州做剑客时,曾护卫地方坞堡,抵御贼众。

许褚膂力过人,曾有横拖黄牛数百步的纪录。以此为曹公所异,接替典韦充任其护卫队长。

粮乏,(褚)伪与贼和,以牛与贼易食,贼来取牛,牛辄奔还。褚乃出陈前,一手逆曳牛尾,行百馀步。--《魏书十八》

成年黄牛约--斤,按单脚步距计算,约为55cm,双脚步距翻倍。即使均按下限计算,许褚至少能拖动斤的物体行走50余米,可谓拔山超海、力大无穷。

许褚麾下数千人,皆为剑客。

魏国建立后,许褚麾下剑客,得魏武赐名“武卫军”。

武卫之名,自许褚始。

武卫之号,自此始也。军中以褚力如虎而痴,故号曰虎痴;是以(马)超问虎侯,至今天下称焉,皆谓其姓名也。--《魏书十八》

②剑客赵娥

赵娥极为特殊,是位女子。

赵娥是酒泉壮士生母。史书中未留下姓名。

注:诸材料记载,一般称“庞娥”或“娥亲”,冠其夫姓。本文用其本姓赵氏。

赵娥生父赵安,被同县所杀。赵娥三位兄长欲报仇,亦遭杀害。

赵娥立志复仇,苦练刀法。白日袖剑,截李寿车马,一剑刺伤李寿。李寿滚落路边沟壑。

(庞)淯母娥(即赵娥)自伤父雠不报,乃帏车袖剑,白日刺寿於都亭前。--《魏书十八》

赵娥取李寿佩刀,左手抵其额头,右手错其脖颈。斩其首级,徒步赴县衙求死。巾帼不让须眉,磊落如此。

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刀杀寿。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桩其喉,反覆盘旋,应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寿头。--《列女传》

武松斗杀西门庆,是文学演绎;赵娥白日袖剑,抽刀断首,却是著录史册之壮举。

③剑客典韦

剑客典韦,年轻时浪迹江湖,以做职业杀手为生。

襄邑刘氏,雇典韦杀仇家李永。

典韦在板车上装满轻重武器:长刀、撩戟置于底层、上覆酒瓮和肉鸡。假装是拜谒李府的客人。

典韦入府,抽刀杀李永。之后若无其事走出大门,取藏于板车的刀戟,步行离去。

(典)韦乘车载鸡酒,伪为候者,门开,怀匕首入杀永,并杀其妻,徐出,取车上刀戟,步去。--《魏书十八》

李永曾为富春县长,家族势力颇大。且李府位于街市中心。典韦白日行凶,引来数百奴客追杀。

(李)永居近巿,一巿尽骇。追者数百,莫敢近。--《魏书十八》

典韦凭手中轻重武器,且战且走,徒步逃亡,转战数里。与接应的杀手同伴相遇,遂逃生。

行四五里,遇其伴,转战得脱。由是为豪杰所识。--《魏书十八》

自此,典韦黑道扬名。被陈留太守张邈相中,为军中司马。张邈曾与曹操同盟,典韦后投夏侯惇,开启自己波澜壮阔的军旅生涯。

赵娥、典韦、许褚;三位剑客的故事至此告一段落。

接下来进入正题。

我要叙述分析这三位剑客的行为动机、及诱发其行为的社会环境。

①赵娥与“汉廷尊严”

由酒泉赵娥,帏车袖剑,白日行凶的故事,可得出一条重要结论:

东汉政府在民间威信扫地。

赵娥父兄,一门四口,被仇家李寿灭门。可谓奇耻大辱,弥天血仇。

赵娥想到了什么?

赵娥第一个念头,竟然不是报官,而是自己苦练刀法,凭一介女流身份去复仇。

这让我想起什么?

这让我想起《水浒传》中武松斗杀西门庆。

哥哥灵魂不远,兄弟武二与你报仇雪恨!

武松亡命杀人之前,难道没试过走法律途径吗?

他当然有试过。他收敛了武大郎的遗骨,找了街坊邻里的证人,带好人证物证,找县太爷申冤。

结果呢?

一无所获。县太爷早被西门庆喂得脑满肠肥,才懒得搭理一个卖炊饼的龌龊汉子,和一个如鹰犬般替自己押运赃款的小小都头。

官方途径走不通,武松才想到舍命行凶。还是白日当街刺杀西门庆,这明显是对官方不作为的发泄。

赵娥白日刺杀李寿,一如武松。

难道赵娥没想过报官吗?她当然想过。其生父赵安被杀时,定然报过官。

有用么?

屁用没有。

报官换来的,是赵氏三兄弟一并被仇家所杀。

娥亲有男弟三人,皆欲报仇。(李)寿深以为备。会遭灾疫,三人皆死。--《列女传》

注:灾疫而死,春秋笔法。史料上下文很明白,李寿大宴宾客以庆贺赵氏兄弟之死。

赵娥还有再报官么?

史书没有记载。不过赵娥通过自己的手段解决了问题,解决了东汉政府无力替自己解决的问题。就是绝对暴力趟平一切。

赵娥成功了。

赵娥的成功,恰恰反映了东汉朝廷的失败。

这是秩序的失灵。

当一个朝廷,被百姓普遍轻视、忽视乃至无视时;当百姓更习惯于用自己的原始手段、越过官方途径解决问题时;这就充分说明:

东汉政府在民间建立的秩序,趋近崩毁。

②典韦与“双重秩序”

典韦年轻时的刺客生涯,与武松颇为相似。

典韦收了襄邑刘氏的钱,替刘氏刺杀地方豪强李永。这让我想起什么?

这让我想起:

“施恩重霸孟州道,武松醉打蒋门神”。

武松行为的本质是啥?是他吃了施恩的好处(免去一百杀威棒,还一天一顿大酒伺候着),替施恩修理抢生意的蒋忠。

蒋忠固然是恶棍。施恩是好人吗?

施恩是个比蒋忠更歹毒的流氓。

金眼彪重霸孟州道

按原著记载,施恩父子仗着孟州牢城管营(典狱长)的身份,敲诈囚犯钱财,草菅人命;还捉着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孟州道快活林,开了一家酒肉作坊和一家赌坊、兑坊。

施恩开的哪里是什么酒肉店?那分明是吸血的淫窟,敲骨的黑牢;专门敲诈过路客商的钱,甚至妓女接客卖淫,都要向施恩父子交纳保护费。

按施恩所述,“酒店”每个月都有“二三百两闲钱”寻觅。那哪是闲钱?那分明是小贩的血汗钱,妓女的血泪钱!

但有过路妓女客商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後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水浒传第二十八回》

施恩这样一个流氓,与蒋忠完全是黑吃黑。武松醉打蒋门神,实际是帮亲不帮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是其磊落生涯为数不多的污点。

典韦同理。

襄邑刘氏出钱雇典韦杀人,还是杀卸任朝廷命官(退休富春县长)。与武松醉打蒋门神何异之有?史书中可从未说受害者李永是坏蛋,更没说雇主刘氏是好人。

最理想的情况,就是买凶者刘氏与被刺者李永都是恶霸;最坏的情况,就是典韦收了黑道的血钱,杀了一个退休的好官。

陈寿著史,只录史实,不涉立场。李永之操守,已无可考证。典韦的行为,却引出一条重要线索。即:

东汉末期,“官方秩序”和“地方秩序”的双重失灵。

雇凶杀人、花钱买命,自古及今数见不鲜。但在皇权宗法专制社会下,尤其是两汉士族政治初具雏形的环境下,刺杀一个兼具“卸任帝国官员”和“地方强宗”双重身份的目标,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是有灭族风险的。

典韦什么态度?

板车里装着长刀撩戟,上面载着肉鸡和美酒,如同没事儿人一般闯进李府将其灭门(并杀其妻),之后大摇大摆,徒步离去。

这说什么?说明典韦胆大过人?

不对。

这说明李永的“官方身份”(故富春长)和“地方身份”(州郡豪强)在典韦这种草芥小民眼中,毫无震慑力。

杀就杀了,又能如何?东汉末年,“帝国官员”名号和“地方强宗”光环,已经连典韦这种底层草根儿都镇不住了。

百姓对朝廷的态度,可以参考明末流民大起义。

是时四海鼎沸;李闯振臂,九州幅裂

天启七年(),澄县知县催逼粮饷,良民多死。

饥民,率一众百姓上山,以墨黥面,借此壮胆。高呼口号后,饥民破县城,杀张知县,掀开明末农民战争的伟大篇章。

杀个知县,又是上山,又是拿墨水涂脸,又是聚众喊口号壮胆,最后才鼓足勇气踏出第一步。且不说这知县还是个害民的赃官,明末百姓有充分的行凶理由。

畏惧官僚、畏惧权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才是帝国底层百姓的真实思维和普遍心态。

像典韦这种,喝着大酒唱着歌,若无其事闯入私邸、对毫无恩怨的帝国官僚和地方豪强、进行杀人灭门的行为,我只能想到一种解释:

帝国秩序与地方秩序的双重崩溃。

③许褚与“坐寇”

许褚早年在谯县招合徒众,聚集地痞千余人。

汉末,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

注:少年,即轻薄少年,痞子无赖之意。

许褚是在做什么?他是在经营黑帮。

更准确地说,他是在“建立秩序”。

以“坚壁御寇”的行为看,许褚可归类为“坐寇”,与“流寇”相对。

“坐寇”。即扎根特定地区,以出卖武力、保护控制区内百姓和私产为代价,榨取钱粮物资。

说穿了,就是土匪黑帮以“出卖武力”为手段收保护费。但不会竭泽而渔;而是细水长流,在固定区域进行长久经营。

“坐寇”具备了地方政权的雏形:他们既欺压控制区内的百姓,同时又视百姓为私产,替自己势力范围内的人户抵御外侮。

清末民初东北地区的“保安团”,就是典型坐寇。保安团由土匪、马贼演化而来,代表人物是。

为什么我说许褚是坐寇呢?

因为许褚“保护”的地区,有男女老幼,并非成建制的男丁兵团。

时汝南葛陂贼万馀人攻褚壁,褚众少不敌,力战疲极。兵矢尽,乃令壁中男女,聚治石如杅斗者置四隅。

“壁中男女”,很清楚地点出了许褚控制地区的人口构成。

“壁中”,应是地方豪强所筑之坞堡。豪强自己无兵、或兵员羸弱,便雇佣“拥兵千余”的剑客许褚替自己助拳。至于许褚招募的千余流氓无赖的吃喝用度,则毫无疑问由地方豪强供给。

许褚拿钱卖命,豪强花钱买命。这玩意儿的标准叫法是“血酬”,现代一般称为“保护费”。大众耳熟能详,不多展开。

许褚也由此建立了自己的势力,声震数郡。

由是淮、汝、陈、梁间,闻皆畏惮之。

类似许褚的坐寇,汉末极多。《后汉书》、《三国志》中几乎所有与“部曲”“私兵”挂钩的人物,都与“坐寇行为”相勾连。

类似性质的人物,白道上(即官方记载)叫法是“豪强”、“强宗”“大姓”;黑道称呼是“宗贼”、“郡贼”、“剑客”。

至于麾下喽啰,称呼相对中立。一般为“部曲”、“少年”、“私兵”、“徒众”等等。

再往深讲一步。

东汉末年,就光许褚一家在做“坐寇”么?

当然不是。史料说的很明白,“汝南葛陂贼万馀人”。

什么是贼?官修史下,一切敌对势力都是贼。蜀书中,曹魏将领是贼;吴书中,蜀汉将领是贼;魏书中,蜀吴二国均是贼。

葛陂地区的流贼,虽与许褚的坐寇团伙交战,但同时也有交易(买牛)。

(许褚)伪与(葛陂)贼和,以牛与贼易食。

可见,类似的大小坐寇团伙,多如牛毛。他们就类似《水浒传》中的梁山泊、祝家庄、曾头市,泛指灰色地区的非官方武装势力。

许褚在谯县做保安团,给豪强助拳收保护费的发家史,并不是本文重点。

重点是,坐寇这种行为,本质是在侵蚀官方政府的权力。

坐寇的行为,即流氓团伙收保护费,保护地方人户财产;与政府收税提供公共服务、百姓纳税保护自身利益,在某种意义上几乎是等同的。

经济学家小奥尔森(MancurOlsonJr.)曾提出过一个著名论断,即:

政权的建立,起源于“流寇”向“坐寇”的转化。

中国有句古话叫“成王败寇”,核心思想就是这个。

问题来了,东汉政府为什么会允许坐寇团体存在?

因为东汉政府早就失灵了。

东汉末期,帝国根本无力对百姓提供保护,甚至连帝国君主都如猪狗般、被藩镇随意废立。

中央秩序如此,地方秩序可想而知。

任何一个生态位,如果出现空缺,都会出现一个新的物种、或某些原有物种衍化出新的功能,对该空缺生态位进行填补。

比如澳洲野狗,就填补了袋狼灭绝后的生态位缺失。

澳洲袋狼(Thylacinuscynocephalus)

生物学如此,政治学亦然。

许褚本是个粗汉,智商似乎也有些问题。如在太平时节,他只能去码头扛大包、或给地主老爷当麦客。别无他路。

只有在汉末秩序崩溃的大环境下,许褚才能发家。

许褚是靠自己一身蛮力发家的么?

当然不是。

许褚麾下聚合的千余地痞流氓,实际都是秩序崩溃后的产物。崩溃的秩序下,这些壮劳力才会无处谋生,只能依靠聚拢后产生的扭曲暴力,进行血酬交换。(即所谓“卖命”)

这也是“乱世出英雄”的核心真谛。

当汉廷威信堕地、成为一个百姓眼中无能、反动、践踏底层尊严的卖国政府时,百姓便从此无视了汉廷。

赵娥、典韦、许褚的行为,本质上讲,分别是:

忽视秩序(赵娥),破坏秩序(典韦),重建秩序(许褚)。

程度逐渐加深,并开始逐步蚕食东汉政府本应享有的尊严和权力。

汉末剑客群体,背后反映出的社会环境变迁便是如此。

韩非子有云:

儒用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犯的什么禁?

宫禁、官禁。即中央皇权、及地方官僚治民权。

旧秩序崩溃的环境下,空缺的生态位,必然由地方势力填补。白道上有州牧、刺史、将军、校尉;黑道上有豪强、剑客、宗贼、郡贼。往大了说,白波军,黑山军,甚至乘氏李进、泰山臧霸,他们的行为与许褚等人有何本质区别?完全是一丘之貉。

多说一句。

剑客为代表的非官方武装势力,其诞生土壤,源自秩序的破坏。而秩序是不可能长久空缺的。如我所述,空缺的生态位会被其余物种迅速填补。空缺的权力秩序也同理。

因此,秩序的重塑,会导致剑客群体的式微和消亡。

①赵娥的结局

酒泉赵娥所处时代,应为灵帝末期。其子成年时,凉州已归属魏武。

庞淯在当地做破羌县长。黄初元年()被魏文帝征为西海太守。

太祖闻之,辟(庞淯)为掾属。文帝践阼,拜驸马都尉,迁西海太守,赐爵关内侯。--《魏书十八》

赵娥家族,在曹魏重建秩序后,转变身份,进入体制,成为统治阶层的一员。

②典韦的结局

典韦壮年时结束了自己的剑客生涯。参军投奔张杨。因力大威猛,能单手擎托军旗,得到张杨提拔。后投奔夏侯惇,效忠魏武。

建安二年()宛城之战,典韦力战身死,雄豪壮烈。

韦双挟两贼击杀之,馀贼不敢前。韦复前突贼,杀数人,创重发,瞋目大骂而死。太祖亲自临哭之。车驾每过,常祠以中牢。--《魏书十八》

旧秩序的破坏者典韦,却为新秩序的建立付出了生命代价。

这大概就是“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吧!

③许褚的结局

建安二年(),魏武南下攻略淮、汝。许褚结束自己的坐寇生涯,率部曲归顺,从此开启自己辉煌澎湃的戎马生涯。

宛城征张绣,官渡斩徐他,围审配于邺城,讨马超于潼关。

虎侯事迹播流极广,我在此就不费笔墨赘述了。

许褚在谯县为坐寇时,本是新秩序的建立者——虽然他的秩序并不比山贼马匪的秩序高明多少。

遇到命世英才曹公后,许褚迅速抛弃自己的“落后秩序”,跟随曹公重建新世界。

许褚与部曲的剑客身份,也在建安二年之后告终。最终皆被体制同化,江湖游侠,皆成帝国官僚。

初,褚所将为虎士者从征伐,太祖以为皆壮士也,同日拜为将,其后以功为将军封侯者数十人,都尉、校尉百馀人,皆剑客也。明帝即位,进封牟乡侯,邑七百户,赐子爵一人关内侯。--《魏书十八》

许褚与麾下的身份变迁(民→匪→官),是随秩序的破坏与秩序的重塑而诞生、发展的。

而从匪到官,洗白上岸,对个人而言是成功,却也恰恰反映出“稳定秩序”下剑客群体的衰亡。

由此可见:

剑客并非剑术的产物、而是秩序的产物。

剑客群体,随秩序崩坏而诞生,随秩序重建而消亡。

白衣苍狗,浮生若梦;沧海桑田,变幻无常。

最后,借东坡居士的《前赤壁赋》收尾:

逝者如斯,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卒莫消长也。

我是胖咪,百家号历史原创作者。漫谈历史趣闻,专注三国史。从史海沉钩中的蛛丝马迹、吉光片羽,来剖析展开背后隐藏的深意。感兴趣的读者朋友可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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