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元自助餐,女子吃出4万元总价店家气
之前网络流行的一句话,“这家自助餐才块钱,同学们给这家年轻的餐厅老板上一课”
近日贵阳的一名女子“真真正正”的给餐厅老板上了一课,一顿元的自助餐,一个月去吃了5次,结果吃出了4万多块钱的单价。
事情发生在贵州贵阳的一家自助餐厅,吴女士经营着一家自助餐厅,但是店长最近发现了一件令他奇怪的事,就是一名女子来店里吃饭的时候,饭量惊人。简直大到常人难以理解的程度。
一般一个人点块钱(标价)的菜品就差不多了,这位女士竟然一次能点1万块钱的菜,也就是5个人的量。
吴女士就让店长将这名女子就餐时的监控调了出来,结果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这名女子一个月来餐厅5次,一共点了元的菜品。
点的多不要紧,关键是她根本就没怎么吃,全部偷偷的打包带走了。
这可把吴女士气坏了。
要知道自助餐厅是有明确提示“拒绝打包、按量点餐,拒绝浪费,浪费超过克,原价买单”等标语。
然后温女士的解释就是:
“我当时觉得自己点多了,吃不完就觉得会浪费,还不如用袋子带走。”
这解释也是够天真无邪的。
根据店家监控,温女士每次打包的时候,都会先偷偷的观察一下四周看是否有服务员注意到
自己这边。而且每次都是专门拿着很多小袋子,对各种食品分装,然后再装入一个不透明的
袋子带走。
你这是点多了吃不了?
是在隔壁超市买东西,拿多了袋子,正好可以打包食品?
店家找到她,她觉得自己行为不好了,这就是跟我故意在背后打了你一拳,你转过身来来找
我了,我跟你说声对不起,你要是不来找我呢,那就没我啥事了。
最后餐厅希望温女士补偿餐价,但是之前的视频没有保存,价格一直谈不拢,最后只能通过
司法途径解决。
之前是有不少自助餐厅,为了宣传,请来帝王蟹,澳洲龙虾当演员,确实是虚假宣传的意思。
但是每个人去餐厅都是一种共识,那就是吃多少点多少,吃不光的要补差价。
像温女士这种故意点餐,打包带走的行为,因为商家有明确的规定不准私自打包,当事人未经商家或服务员的同意,擅自偷偷带走食物的,原则上,构成盗窃。
这既是一种违约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商家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当事人索赔。如果当事人带走的食材价值过于巨大,则可能触犯《刑法》,如果达不到刑法立案标准,则会因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行政处罚,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如果觉得自己去自助餐厅吃不回本,那还是不要去吃就可以了。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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